房地產市場步入盤整期,手中有多一間以上的房屋資產的民眾有鑑於房子越來越難賣,大多會出租給房客,一來可以賺到租金收入、繳每個月房貸的支出,二來又能拉長投資戰線、等待房市景氣復甦後,賣個好價錢。不過,5月的報稅季節已經來到,加上最近財政部嚴查房地產稅收的動作頻頻,所以包租公、包租婆們最好不要有隱匿租金收入的念頭,不如認真留意以下合法的節稅方式:
▲國稅局查稅越來越厲害,包租公最好誠實申報租金所得。
一、認定「出租」行為
北區稅捐人員表示,如果屋主把房子免費提供給直系親屬、或配偶居住使用,那麼屋主不必附任何證明,國稅局也會認定是「非出租」行為。
相反的,如果屋主「免費」把房子提供給非「直系親屬或配偶」的人居住,那麼屋主和住戶要另外找兩個見證人,然後到地方法院辦理公證手續,在報稅時附上公證書文件,國稅局才會認定是「非出租」行為。否則,國稅局有權利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5類的規定: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自行計算房東的收租所得,然後要求房東補稅。
▲租屋契約上法院公證,可以保障租屋權益。
二、支出費用可扣抵租金所得
(一) 稅賦費用-為出租房屋所繳交的地價稅、房屋稅金。
▲房東常常忘記房屋折舊的減損金額,也能扣抵租金所得。
三、採用「43%」費用扣抵方式
另外,有的房東把房子出租給公司、企業機關,會被健保局收取租金所得2%的補充保費,但是可別以為這個補充保費也可以當作是租屋的成本費用,它是屬於列舉扣除額中的健保費項目,所以是不能拿來扣抵租屋所得的。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