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中美互降關稅只是糖衣砲彈?一文看懂中美關稅局中局 | 川普關稅襲全球 | 全球 | 聯合新聞網

  

中美日內瓦經貿會談。中方代表: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右1)、兩位美方代表:財政部長貝森特(左1)和美國貿易代表格里爾(左2)。圖/取自X@USTradeRep

中美日內瓦經貿會談。中方代表: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右1)、兩位美方代表:財政部長貝森特(左1)和美國貿易代表格里爾(左2)。圖/取自X@USTradeRep

12日發布的中美經貿聯合聲明,用三組數字引爆全球市場:美方取消91%追加關稅、暫停24%對等關稅、保留10%普通稅率;中方同步下調125%報復性關稅至10%。這輪日內瓦博弈的兩大核心信號浮出水面,一是中國供應鏈迎來90天緩衝期,二是中美建立關稅磋商機制。只不過,這場涉及7600億美元貿易額的世紀和解,可能只是大國博弈的策略性中場休息。


中美關稅戰竟然裝上了可調節的閘門,5月12日,中美日內瓦經貿會談後發表聯合聲明,雙方承諾將於2025年5月14日前採取以下舉措:美國將(一)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號行政令中規定的對中國商品(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商品)加徵的從價關稅,其中,24%的關稅在初始的90天內暫停實施,同時保留按該行政令的規定對這些商品加征剩餘10%的關稅;(二)取消根據2025年4月8日第14259號行政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號行政令對這些商品的加徵關稅。

日內瓦會談釋放兩大超強信號

中國大陸將(一)相應修改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4號規定的對美國商品加徵的從價關稅,其中,24%的關稅在初始的90天內暫停實施,同時保留對這些商品加徵剩餘10%的關稅,並取消根據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5號和第6號對這些商品的加徵關稅;(二)採取必要措施,暫停或取消自2025年4月2日起針對美國的非關稅反制措施。

官方聲明文字或許一時難以理解,以下圖表則可一目了然。

換句話說,美國將把對中國商品的關稅率從145%降至30%,為期90天;中國大陸則將對美國商品關稅從125%降至10%,同樣為期90天。

「這次會談最核心的是兩件事,首先,雙方都把關稅降低到一個合理範圍,」熟悉外貿事務的時事觀察家、大陸海豚智庫創辦人李成東說,此舉至少減緩了中美之間的關稅對峙,其次是建立起後續的經貿關係協商機制,相當於暗示「關稅戰沒有結束,所以設立一個機構後續管控分歧。」

這個全新「工作組」的成員,包含了中方代表、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以及兩位美方代表、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和美國貿易代表格里爾(Jamieson Greer)。

跨國資本已用真金白銀投票,消息發布後,A50期指、人民幣匯率同步拉升超2%,中概股和美股盤前集體飆漲12%,由於出現90天的緩衝期,市場紛紛押注2025年第二季度將現史詩級的「貨輪出口潮」,外貿公司將搶著把中國貨運進美國。

至此,中美雙方都回到原來的「正常軌道」,不再拚命疊加關稅,如此的磋商形勢,被大陸各界視為「中國的勝利」。

稀土出口並未列入附帶承諾

一是因為聯合聲明中並未附帶其他承諾,尤其是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念茲在茲、希望中國大陸採購美國農產品和能源產品,以降低美國對中國大陸的貿易逆差,也沒有提及中國大陸將放寬稀土出口,相較於美國對英國及印度的新協議均涉及加大採購美國產品,「這就意味著中方很強硬。」李成東說。

二是因為中國大陸是全世界75個國家和經濟體當中,唯一向對等關稅採取報復手段者,結果最後卻並未因為報復被美國「拿走什麼東西」,反而令大陸出口企業大逆轉,獲得比原先145%關稅更好的條件,只是要增加10%的成本,就可以繼續在90天豁免期內和美國做生意。

深究這場中美「膽小鬼遊戲」的較量,為何美國會先眨眼?自然是因為川普政府面臨了期中選舉的壓力,以及美國企業界和民眾對於「空碼頭」「空貨架」「物價瘋漲」的反彈,加上巨額美債市場波動的刺激,逼得川普希望和中國大陸儘快達成協議。

大陸在「戰,奉陪到底;談,大門敞開」的主張下,儘管將日內瓦經貿會談視為一次「超乎預期的成功」,但卻對川普的反覆、隨意性和不確定性也做好準備,從官媒《觀察者網》在聯合聲明公布後的兩小時,立刻安排專家分析直播便可得知,中國大陸正採取著「邊談邊打」的策略,對中美博弈的規律有著客觀認識,日內瓦會談不過是大國博弈的策略性中場休息。

「當川普做出了比較實質性的讓步,接下來就是要核實後面他有沒有兌現承諾,」上海復旦大學國際政治性教授沈逸在直播中指出,當情勢有所緩解,對川普的作為還是要「聽其言,觀其行」,

中國示範如何應對美國的最優解

在中美達成階段性貿易協定後,無疑也對川普與其他國家的關稅談判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沈逸表示,中美這一協定的達成,也引發其他國家重新審視了自身的談判策略。以歐盟為例,歐盟在面對美國關稅時,雖然採取了一定的反制措施,但相較於中國大陸的對等反制,力度稍顯不足。

而日本在面對美國關稅時,似乎採取了更為謹慎的策略。儘管日本偶爾會通過言論施壓,如提及美國國債問題,但尚未採取實質性的報復行動,日本的這一策略相較於歐盟和中國大陸顯得較為溫和。

英國則是第一個與美國完成談判,但結果並不理想,身為對美逆差國的英國,反倒必須讓英國航空公司購買百億美元波音飛機等的條件以滿足美國,顯示出英國在談判中的弱勢地位。

「從當前的局勢來看,關稅戰的最優解方,就是強硬應對美國,你制裁我多少,我就制裁你多少,」沈逸下了一個結論說。

對於其他國家而言,或許可以從這一次日內瓦經貿會談中汲取經驗,向中國大陸學習和靠攏。沈逸甚至認為,各國或可考慮聯合一致,共同應對美國的關稅政策,在WTO的框架下尋求多邊磋商機制,以期在談判中獲得更有利的結果。

https://udn.com/news/story/124373/8738186





【評論】中美關稅戰 2.0 緊急暫停:三大關鍵看懂川普為何「輸了第一輪」?接下來又會如何?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25/05/14


川普面對眾多記者詢問日內瓦會談結果時,一改先前的強勢語氣表示:「我們無意傷害中國」。Photo CreditJoey Sussman@Shutterstock

 隨著「全球貿易戰」的焦點轉向「中美貿易戰 2.0」,美中在互將關稅調高到「幾乎等同於貿易禁運」的超高稅率後,情勢卻再次出現驚天逆轉。

本文將從不同面向,「中場盤點」川普從強勢到妥協的關鍵原因:

2025 4 月,美國總統川普在「解放日」宣布新的「對等關稅」政策以來,全球經濟與股市匯市,即隨著川普政府的一夕數變,陷入自二戰以來最嚴重的貿易動盪,各國政府也無不繃緊神經,嚴陣以待。

 詳見:《川普「關稅核彈」衝擊全球:政策背景、歷史前例、各國因應、對臺影響一次看

然而,隨著「全球貿易戰」的焦點逐漸轉向「中美貿易戰 2.0」,美中在互將關稅調高到「幾乎等同於貿易禁運」的超高稅率後,情勢卻再次出現驚天逆轉:

 美國財長貝森特和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於 5 12 日發布《中美日內瓦經貿會談聯合聲明》,在接下來的 90 天「談判期」,大幅調降了雙方自 4 月以來互相暴增的進口關稅:美國對中國商品關稅稅率由 145% 降至 30%(包含芬太尼關稅),中國對美國商品關稅則由 125% 降至10%同時在日前引發如「中國工廠」等社會爭議事件的「小額豁免」(de minimis)規定上,白宮也宣布將調降小額包裹關稅稅率,由 120% 降至 54%

 詳見:《TikTok「中國倉庫」之亂:大叔大媽「揭露名牌真相」販售仿冒品,為何在美國引發熱潮?

在美國白宮,川普面對眾多記者詢問日內瓦會談結果時,也一改先前的強勢語氣表示:「我們無意傷害中國……,中國正在受到很嚴重的傷害,他們很高興可以跟我們對話。」甚至接著改將矛頭轉移至美國長期的政治盟友歐盟,指出歐盟各國在包括藥品、汽車、農產品等對美貿易上,比中國「更為惡劣」(nastier)。

 至此,到底美中之間是誰取得了關稅戰的「第一輪勝利」?而這場「歹戲拖棚」的大戲,最終又會如何收場?各方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但從筆者看來,川普政府基於以下幾項關鍵因素,目前已在這場關稅大戰中趨於下風。展望未來,更可能不得不做出更多讓步,以「雷聲大雨點小」的方式,默默將這場關稅大戰畫上休止符:

 關鍵一:「戰線」過廣,遭多國隱性抵制

川普在祭出對等關稅的「解放日聲明」中信誓旦旦地表示,此後世界各國將一一「歸還」他們長年以來從美國市場「竊取」而來的暴利,從而「讓美國再次富裕」。


圖/截自 The White House@X

 然而,這個「美好願景」是否能達成尚且未知,美國的股匯市倒是先撐不住:對等關稅一出,道瓊工業指數在 4 月當周即下跌超過 5%,創下 2020 COVID-19 疫情以來單周最大跌幅。緊接著,美元指數也在 4 月間重貶 4.6% 創兩年新低,連帶衝擊了美國財政(公債發行)前景。

 究其原因,還是在於川普的「對等關稅」倉促推出、涵蓋全球幾乎所有國家,且錯估了全球貿易連動的情勢,導致政策尚未達到預期目的,就已先嚴重傷害了自身信譽和「自家」的跨國企業。

 於是在 4 9 日的預定生效日,川普政府緊急宣布對中國以外的國家「暫停 90 天」對等關稅實施,企圖將關稅戰火力集中在「最大對手」中國。然而此前「不分盟友、對手」的高關稅威脅,加上其政策的反覆無常,卻早已讓多國從政府到民間,對當今的美國政府頓失信心——中國以外,歐盟、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均在「停戰談判期」研擬了對等關稅的反制措施不說,前兩者政壇中更直接出現明顯的「反川」聲浪。

 同時間,儘管也有許多國家政要在表面上均「樂意與美國進行(關稅)磋商談判」,但全球市場上的反應卻是極為誠實的:由於對貿易戰升級的擔憂,以及川普政府片面改變貿易規則的做法嚴重衝擊各界對美國(美元資產)的信心,導致無論債市、匯市或美國消費者信心指數等,幾乎所有關鍵指標,都與川普政府推出「對等關稅」時的預期走向相反。

 關鍵二:中國受創嚴重,但「抵抗韌性」超乎預期

至於本次關稅戰的「最大假想敵」中國,作為世界的工廠,也是川普政府的主要「討伐」對象,首當其衝受到巨大影響自不可免: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的最新數據顯示,4 月份中國對美出口同比下滑高達 20%,其中科技與機械產品降幅最大。其導致的高失業率問題,更在近期大幅增加社會中的不穩定因子。

 然而,中國政府仍表態「絕不向美方低頭」,並隨即祭出報復性關稅與一系列政策回應措施,包括提高國內基礎建設支出、擴大內需市場以及積極推動區域貿易協定來分散風險等等。


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的最新數據顯示,4 月份中國對美出口同比下滑高達 20%。圖/hangyang13576997233@Shutterstock

 為何中國政府敢「正面硬扛」美方壓力?以下三點是主要原因。

 首先,這早已非美中貿易之間首次出現嚴重的關稅對抗:回顧美中貿易戰歷史,早在 2018 年,川普就曾對總值超過 2,500 億美元的中國商品徵收高額關稅,但結果並未如美國所願。中國當時就以強硬態度應對,透過貨幣貶值、增加國內市場需求及加強與東協國家合作等多元策略,逐漸抵消了美方壓力。

 其次,中國以其龐大的內需市場和「一黨專政」的對內控制力,相較於美國高度國際化的市場經濟、受國會和司法制衡的政治與媒體環境,不得不說確實在貿易戰中起到了一定的「抵禦風險」作用。簡言之,北京政府控制輿論、激化民族情緒和鼓吹「愛用國貨、抵制美貨」等等行徑,長期而言必將遭致反噬,也不是正常民主國家政府應有的手段,然而其中央集權和規劃經濟的特色,確實較能在短期內展現「抵禦外侮」的韌性。

 連許多美國智庫和專家,包括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的知名經濟學家普拉薩德(Eswar Prasad)都發表文章表示,相比美國,中國在貿易戰中具有更大的耐受力(Prasad, E. "The Economic Impact of Tariffs," Brookings Institution.)。普拉薩德並指出,美國消費市場對中國製造的高度依賴,導致美國對中國產品加徵關稅的成本最終多半由美國消費者承擔。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經濟學家 Jason Furman 的研究也指出,自貿易戰以來,美國每個家庭每年平均增加了約 800 美元的消費成本(Furman, J. "Costs of Tariffs for American Consumers" Harvard University)。

 至於中方的說法,自然就更「浪漫」了一些:如經濟學家朱嘉明教授指出,若翻看歷史,幾千年來中國不乏內憂外患,無論是「漢人」自己爭權奪利,或面對外來的強大威脅,即便損失國土、財富和人口達三分之二,只要還有三分之一仍「苟活」著(例如南宋偏安、近代列強殖民、對日抗戰等等),就仍能憑藉剩餘資源慢慢復甦,進而再創另一個朝代或盛世。這是他在著作《歷史不會熔斷》中所提出的「三分之一理論」──不管我們認不認同這種說法,無可否認的是,中國確實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遠比美國有著更多「幾近亡國」的歷史教訓,也有其能應對這種處境的生存之道。當然,這裡的意思比較隱晦,筆者認為應該是「中國人民」不會因此一蹶不振,但「政權」倒是可以如古時的朝代一樣,隨時發生更替。

關鍵三:美國內部壓力急遽升高,川普面臨「時間壓力」

如同前述,相較於中國政府具有所謂「中央集權」的優勢(?)與透過國家機器來「維穩」的慣用手段,使其至少能在一定期間內的高通膨與失業率情況下,仍透過「民族大義」和國家干預維持社會基礎運作;美國則無論從歷史經驗或當下的情境觀之,其人民顯然均不可能單純為了「讓國家能夠強盛/再次偉大」,從而犧牲掉自己的生活品質或讓出既有權益──這是兩國根本性的不同。

 因此,在川普政府上任滿 100 天的此刻,儘管他本人對外總是一如往常地堅稱「政策進展順利、各國必將妥協,我的做法必將帶領美國走向輝煌……」但其激進的經濟政策,如今早已遭遇極大的內部壓力。

2025 4 5 日,美國各地爆發 Hands Off 抗議遊行,成川普第二任期以來規模最大的單日示威活動。圖/Vic Hinterlang@Shutterstock

近期,連川普的「友臺」福斯新聞(Fox News)最新民調都顯示,川普是美國自二戰以來,百日施政滿意度最低的總統。更不用說其他美國主流媒體公布的民調,其支持度更是慘不忍睹。各項民調更顯示,由於關稅戰導致的高通膨、物價上漲、就業市場不穩定等問題,是美國如今民怨沸騰的關鍵。

 因此,儘管目前在共和黨內的支持僅有些許鬆動,隨著美國 2026 年期中選舉迫近,川普的政策在民意壓力與來自各界(包含美國企業界、投資界)的嚴厲挑戰下,將勢必面臨巨大的時間壓力──除非立即能夠談出有利結果,否則川普勢必將做出讓步或嘗試繼續拖延談判進程,以挽救自己目前岌岌可危的「完全執政」權力。

 對外方面,美國經濟學家、諾貝爾獎得主 Joseph Stiglitz 則指出,美國過度使用貿易武器,最終可能會削弱自身的國際影響力與經濟實力,甚至加速削弱美元稱霸近 100 年以來的地位,因為沒有人會願意和舉棋不定又出爾反爾的國家建立長遠的夥伴關係。Stiglitz 並強調,美國若逐漸失去全球貿易領導地位,盟友對美國單邊主義政策的不信任日益加深,更將使美國在全球經濟秩序中處於孤立地位──長期來看,不僅根本無法達到川普所期望的「讓美國再次偉大」,反而會讓諸如中國、俄羅斯等「覬覦美國霸權地位已久」的強權國家,有機可趁。

 小結:「誰贏誰輸」重要嗎?雙方傷害均已造成

 回顧美國歷史上曾對其他國家實施的貿易制裁,以 1980 年代末對日本發動的「匯率貿易戰」最為著名。當時,美國試圖通過貿易制裁和匯率政策,減緩日本汽車與電子產品進口對國內產業造成的衝擊。

 其結果則要從兩方面來談:一方面,「廣場協議」等政策導致日本泡沫經濟破裂、內部陷入所謂「失落的 20 年」成長停滯。但另一方面,美國雖然短期內成功降低了對日貿易逆差,但長期來看也是輸了──當年被鎖定的日本汽車出口產業反因此提升了國際競爭力,最終日系車廠不僅在美國市場的市佔率長年高於 30%,並長期主宰全球各新興市場。

 

當年被美國鎖定的日本汽車出口產業,反因此提升了國際競爭力。圖/shigemi okano@Shutterstock

相對於當年的日本,今日中國在全球經濟網絡中的角色則更為複雜:自 2000 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來,中國迅速成為全球製造業中心。根據世界銀行資料,2024 年中國 GDP 達到17 兆美元,占全球 GDP 比重達 18%,中國不僅擁有龐大的內需市場,也建立了包含東南亞與「一帶一路」經濟盟友在內,日趨完善且具韌性的供應鏈網絡。因此即便全球都受到美方「選邊站」的壓力,但多數亞洲與歐洲國家也都認知到自身已「不可能與中國經濟完全脫鉤」,這也使得今日中國在面對外部貿易衝擊時,仍具備一定的調適能力。

 當然,筆者絕非在說中國的現狀「毫無問題」,它仍面臨嚴峻的房市風暴與國內消費力不振的困境,本文更無意強化「中國將會主導世界貿易乃至國際秩序」的極端觀點──畢竟除了硬實力的條件諸如經貿與科技之外,同樣甚至更為重要的意識形態「軟實力」,也深深牽引著全球地緣政治版圖的變動。

 簡言之,以「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為核心的「反極權」、「反獨裁」、「反侵略」論述,在今日全球秩序中同樣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也形塑著世界貿易或政治秩序的主流基本格局。但不無諷刺的是,美國原本正是這個「主流普世價值」的老大哥角色,但如今的川普政府卻顯然不覺得這些「軟實力」需要被重視,反而大刀砍向 USAID 和許多相關部門的預算,影響數千數萬個海外專項計劃,其中不乏涵蓋開發中國家教育,媒體,醫療,人道援助,技術交流等……。

上述種種措施,無疑都會削弱所謂「自由民主陣線」的力量,在美國的經貿影響力(或信任度)不斷下降,「民主大外宣」又缺乏足夠資源、難以為繼的情況下,世界未來的局勢,會不會走向沒有強權願意主導的「G0」時代,大家各自回到叢林法則,抑或是由強權各自圈地為政,弱國被迫選邊站、全球化面臨崩解的新冷戰局面?

 相較於如今的貿易戰究竟誰贏誰輸、誰會「笑到最後」?未來的世界將走向何方,恐怕更是值得我們值得深思的問題。

 執行編輯:羅思涵

核稿編輯:張翔一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換日線     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9872

 

2025年5月8日 星期四

房屋稅新制 自住、出租、非住非營、營業使用如何認定課稅?自住及公益出租人房屋如何認定?違章房屋、地下室空間、車位、工廠適用稅率?持有超過3戶現值10萬以下住家免徵房屋稅嗎?如何計算房屋稅?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問答

更新日期:113-09-27

一、每年應納的房屋稅是在什麼時候繳?課稅所屬期間又是如何?
答:房屋稅1年徵收1,以每年2月之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按房屋稅籍資料核定,於每年51日起至531日止一次徵收。課稅期間為上一年71日起算至當年630 日止。

二、房屋稅應該由何人繳納?
答:
(1)
房屋稅是向房屋所有人徵收;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使用權房屋,向該
使用權人徵收之;設有典權者,向典權人徵收。如果是共有房屋即向共有人徵收,由共有人推定1人繳納,其不為推定者,由共有之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又上開人員住址不明或非居住房屋所在地者,由管理人或是現住人繳納,如果是出租房屋,由承租人負責代繳,抵扣房租。
(2)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 1 次登記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其房屋稅向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徵收;無使用執照者,向建造執照所載起造人徵收;無建造執照者,向現住人或管理人徵收。
(3)
房屋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受託人為2人以上者,準用有關共有房屋之規定。
(4)
以上各項雖係房屋之納稅義務人,但繳納房屋稅並非必為房屋所有權人,繳納房屋稅之收據,亦非即為房屋所有權之證明;並且納稅義務人之變更自應有其法定之原因(買賣、贈與、繼承、交換等),非依法不得變更之。

三、小財在全國持有10戶房屋,其中3戶供自住使用、3戶供兄妹居住(非自住)、其餘4戶空置,房屋稅將如何課徵?

答:
假設各地方政府均依
財政部11341日公告「房屋稅差別稅率之級距、級距數及各距稅率基準」訂定轄內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差別稅率之級距、級距數及各級距稅率,小財房屋稅課徵情形如下:
(1)
小財3戶供
自住使用房屋符合自住要件規定,適用稅率1.2%
(2)
小財將3供兄妹居住之非自住房屋轉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適用稅率1.5%
(3)
小財空置的4戶住家用房屋,在直轄市適用稅率3.8%,在非直轄市適用稅率3.2%

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分共有房屋,其自住房屋或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戶數如何認定?
答:
(1)
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與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於計算
自住房屋或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之全國總持有房屋戶數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房屋以1戶計算。
(2)
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單獨所有A屋,與配偶乙共有B屋,均符合自住住家用房屋規定,爰以納稅義務人甲、乙及未成年子女家戶歸戶計算計有2戶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2%;另倘甲與配偶乙僅共有B(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且與未成年子女於全國並無其他房屋,則B屋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規定,稅率為1%

五、年度中房屋買賣,該年度房屋稅誰要繳?
答:
(1)
依房屋稅條例第6條之1規定,房屋稅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按房屋稅籍資料核定,於每年51日起至531日止一次徵收,其課稅所屬期間為上一年71日起至當年630日止
(2)
舉例說明:甲君(賣方)與乙君(買方)11421日訂立 A 屋買賣契約,同年31日完成建物移轉登記,114228A 屋仍登記在原所有權人甲君名下,114年期房屋稅應由甲君繳納;倘於114228日當天完成建物移轉登記,因114228 A屋已登記於乙君名下,114年期房屋稅則應由乙君繳納。

六、房屋移轉時,納稅義務人是否馬上要繳房屋稅?
答:
不用。房屋稅新制規定房屋稅由按月計徵改按年計徵,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按房屋稅籍資料核定,課稅所屬期間為上一年71日起至當年630日止。所以,年度中房屋移轉,稽徵機關將不再即予開徵房屋稅。

七、年度中新建、增建或改建房屋,應如何課徵房屋稅?
答:
(1)
依房屋稅條例第 6 條之 1 規定,
新建、增建或改建房屋,於當期建造完成者,按月比例計課,未滿 1 個月者不計。每年 3 1 日起至6 30 日止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之房屋,該期間之房屋稅併入次期課徵。
(2)
舉例說明:建商甲新建A屋,並自11310月起課房屋稅,該屋114年期房屋稅將按9個月(11310月至1146)期間計算;倘A屋自1144月起課房屋稅,因晚於114年期之納稅義務基準日(114228),爰該屋1144月至6月之房屋稅,將併入115年期房屋稅於1155月開徵,其課稅所屬期間為 11441日至115630日止,計15個月。

八、年度中房屋拆除,是否還要繳納房屋稅?
答:
(1)依房屋稅條例第6條之1規定,房屋稅以每年2月之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課稅所屬期間為上一年71日起至當年630日止;上一年71日起至當年2月末日止
拆除之房屋,其尚未拆除期間之當期房屋稅仍應按月比例計課,未滿1個月者不計。
(2)
舉例說明:甲於1131225日拆除持有的住家用房屋A並申報註銷房屋稅籍,雖於1142月末日(納稅義務基準日)已無A屋之房屋稅籍資料,惟甲仍須就A屋未拆除期間(1137月起至11311月,計5個月)之房屋稅,於11451日至531 日繳納;至於11312月之房屋稅,未滿1個月,不計課房屋稅。 

九、房屋原作營業使用變更為自住使用,其申報變更房屋稅稅率的規定為何?
答:
(1)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房屋使用情形倘有變更,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每年322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者,自申報當期開始適用,逾期申報者,自次期開始適用;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者,自變更次期開始適用。
(2)
舉例說明:甲君持有A 屋供營業使用,該屋自113915日變更為自住使用,甲君倘於114322(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以前申報使用情形變更,因稅額減少,可自當期114年期起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倘甲君遲於114325日始申報使用情形變更,則自次期(115年期)起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十、房屋稅新制施行第1(114年期),自然人持有超過3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的住家用房屋,需要申報擇定免徵房屋稅嗎?
答:
(1)
因應11371日房屋稅新制上路,自然人於114228日持有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的住家用房屋全國合計已超過3戶者,應於114322(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以前
向任一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擇定適用,將分別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函復核定情形;未申報或逾期申報擇定者,稽徵機關將按114228日之房屋稅額高至低排序,主動核定稅額前3高者免徵房屋稅。逾期申報擇定之房屋倘與稽徵機關核定者不同,該等房屋自次期(115年期)開始免徵。
(2)
舉例說明:甲君持有ABCD4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的住家用房屋,114228日房屋稅額分別為2,400元、2,000元、1,500元及1,000元,倘甲君遲於114325日始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擇定ABD戶免徵房屋稅,因甲君未於114322(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以前申報擇定,稽徵機關將依114228日稅額高低核定前3(ABC)免徵房屋稅;115年期則依甲君自行擇定ABD戶免徵房屋稅。

十一、建築物地下室如何課徵房屋稅?
答:
(1)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僅為利用原有空間設置機器房、抽水機、停放車輛等使用而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擔水電、清潔、維護費而非營業者,免徵房屋稅。
(2)
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如有供營業用、辦公或住家使用者,應按實際使用面積分別依有關稅率課徵房屋稅。
(3)
各建築物地下室停車空間,如僅供車位所有權人停車使用,或所有權人為營利事業時,無償專供其員工停車使用,准免徵房屋稅。地下室停車位所有權人未取得該址地上建築物所有權者,亦有其適用。
(4)
各類建築物地下室供停車使用,而有按車收費或出租供停車使用者,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5)
財政部94111日台財稅字第09404505310號函釋略以,各類建築物地下室供停車場使用之房屋,如非屬自用而與營利事業之經營具有不可分離關係,雖未另外收費,仍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十二、房屋課稅面積中部分供作非住家使用,應如何計算房屋稅?
答: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即非住家使用部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按實際使用面積計課,其未達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以六分之一為準,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十三、工廠房屋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減半徵收房屋稅?
答: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係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從事生產所必需之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自有房屋而言。另經直轄市、縣()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特定工廠於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內,與合法登記之工廠仍屬有別,非屬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所稱「合法登記之工廠」,尚無減半徵收房屋稅之適用。

十四、違章房屋要不要課徵房屋稅?
答: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亦不例外,應依其使用情形,依法課徵房屋稅,至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十五、自住使用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如何認定?
答:財政部頒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使全國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有一致的遵循依據。
 (1)
自住使用房屋: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房屋使用權人為個人之
住家用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屬供自住使用,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1.2%,所以,一般民眾持有房屋如符合上述要件者,其房屋稅率跟往年一樣沒有改變。
(2)
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住家用房屋: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住宅法及其相關規定核(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於核(認)定之有效期間內,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所以,是類房屋亦可適用房屋稅最低稅率1.2% 課徵,目的係希望透過租稅優惠稅率方式,鼓勵民眾擔任愛心房東,將其多餘房屋出租給弱勢團體,不僅可增加房屋供給,而且可降低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的壓力。

十六、法人持有之住家用房屋如何適用稅率?
答:法人持有之住家用房屋,除符合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可按稅率 1.2% 課徵房屋稅外,其餘因不符合自住使用房屋之認定標準,因此,法人持有之住家用房屋應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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