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 星期二

您還在找更便宜的商品與服務嗎?成本=品質=售後=價格,價格提供品質,品質取決於價格!

在高價的產品也絕無100%的品質,只有符合您當下預算及需要與想要!

成本=品質=售後=價格,價格提供品質,品質取決於價格!

收費更低不會帶來更多客戶,只會帶來更差又內耗的客戶。

很多人以為,價格低一點,就能吸引更多人買單。

但現實往往相反,你降價換來的,不是感恩,而是更高的期待、然後更少的尊重。

便宜的價格吸引的往往是斤斤計較、要求最多、忠誠度最低的客戶。

他們今天來是因為你便宜,明天離開也是因為別人更便宜。

而真正懂得【價值】的人,會因為你的專業、品質和服務留下。

你不是在賣「便宜」,你是在賣你的時間、專業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收費高,不一定把人擋在門外,

但收費低,常常大部分只會有一次性消費,

二次回來..也許就會把你真正想服務的人趕走。

【沒有價值的東西,才有價格上的問題】

【價格是一種付出,但價值是你得到的】

想要便宜當然也不是不行,可是顧客呀..您得清楚,

【成本對一個優質產品的重要性】

100降到80您勉強接受,但從100降到50您敢買嗎?

薄利多銷的背後是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的背後是犧牲品質

【老闆心態】

經營與用心服務是要長久的,

也許有人會做第一次的虧本,

沒有人會每一次都虧本做。

【消費者心態】

都說貨比三家不吃虧,花時間買了個超便宜,

就別要求質量多得宜,然後再來負評店不宜。

【同理心】

用成本思考的人,本質上都只在乎自己,

用價值思考的人,本質上都是在關心他人。



#看到的真相不一定真實 #內捲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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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4日 星期五

租屋電費新制|租屋電費收多少才合理?房東一度電該收多少才沒違法?9大常見QA一次看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2024715



▲示意圖/Getty (Kwangmoozaa via Getty Images)

文/李寧】為保障國人租屋權益,內政部日前修正租屋電費新制規定,值得留意的是,未來新制上路後,將揮別​​一度5元、甚至6元的喊價時代。不過,租屋電費究竟怎麼收比較合理?房東收多少錢才沒有違法?租屋電費新制又修正了哪些重點?本文帶房東、租客一次了解。

隨著20244月電費正式漲價,不少房東跟著調漲租屋電費,讓許多租屋族感嘆生活成本再提高。對此,內政部推出修正後租屋定型化契約,也就是「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預計715日正式生效。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指出,推動租屋電費新制上路是為促進「租屋電費計收公平合理」「電費資訊透明」,讓租屋族更有保障。

董建宏強調,租屋電費新制上路後,若房東違反規定超收電費,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緩;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但要留意的是,租屋電費新制的適用範圍為上路後所簽訂的新租約,新簽訂租約將適用新制規定,舊租約將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新制上路前簽的約不受新制規範!」但若租賃雙方同意,仍可約定適用新制。

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907


示意圖/Getty (staticnak1983 via Getty Images)

租屋電費新制修正哪些重點?

9大常見QA解答

Q1、租屋電費新制修正重點為何?

重點1:修正「電費計費基準」規定

·       按度計費: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所示:「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公共設施電費未向台電申辦分攤併入租屋處電費內者,房東不得額外收取。

·       非按度計費:出租人所收取之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所示「每期電費總金額」。

重點2:增訂「租屋電費資訊透明化」規定

·       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

·       房客向台電公司申辦查詢有關電費資訊。

由於新制中新增了「按度計費」跟「非按度計費」規定,因此房東不能再照自己的意願隨意喊價電費5元、6元,甚至是7元、8元;且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電費資訊,台電的查詢網站已經建置好,將會同步施行。

Q2、台電電費單是2個月一期,終止租約時如還未有當期電費單,每度電費如何計收?

解方一:這次的租屋電費新制主要是規定租屋電費計費上限。至於電費收取之頻率、每次收取金額、短溢收處理方式等,仍得由房東房客於訂約時另行協議。

解方二:實務上,訂約時可先約定,終止租約時的每度電費數額收取金額或標準,之後再依實際當期電費單的每度平均電價,找補溢短收之電費;或是向台電申辦提早抄表結算電費,再依所產出結算電費單上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計收。

Q3、分租套雅房以房間用電度數計費者,因台電電費單每期電費計費期間非固定,該如何處理?

台電電費單「每期」電費計算周期,除可參依電費單所載「計費期間」外,電費單上也有「下次抄表日」資訊,可以該日期同步抄算各分租房間用電度數,再以該電費單之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計算租屋電費。

舉例來說,電費單上所列下次抄表日為113815日,房東於當日抄表各分租套雅房之用電度數(假設3間,每房用電500),再以電費單之當期每度平均電價(2.5/)計算,則當期所收取之電費總額為3,750(500*3*2.5)

Q4、屋外公用電費怎麼計?

房東對於租屋外公共設施的用電情況、電錶設置及電費分攤方式等實際情形,應瞭解並協調其他共同用電戶,向台電申辦屋外公共電費分攤至用戶電費後,就能據以向承租人收取該電費。

Q5、同一租屋處有分租情形,屋內的公用電費如何計收?

依照台電電費計算方式,屋內公用電費已包含於總電費並計入每度平均電價;至於該部分電費的分攤方式,則由租賃雙方自行協議約定。

舉例來說,假設同一門牌有3間房間出租,每房用電300度,電費單上總用電度數為1000度。

若是約定按「度」計費,在計算屋內公用電費度數時,以總用電度數減掉各房間用電度數計算,再約定分攤方式(假設按房間數平分度數),則每一房間應分攤屋內公用電費度數為33.3((1000-900)÷3 ),再據以計算該部分公用電費。

Q6、要如何知道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依照租屋電費新制規定,房東有義務提供電費資訊,房客也可向台電公司申辦查詢有關電費資訊。

Q7、已經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是否適用租屋電費新制規定?

租屋電費新制的適用範圍為上路後簽訂的新租約,新簽訂租約將適用新制規定,舊租約將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新制上路前簽的約不受新制的規範!」

不過,租賃雙方當事人仍得依契約自由原則,自行約定是否適用新修正的規定。

Q8、房東違反規定超收電費,房客能怎麼做?

房客並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Q9、房客向台電申辦查詢租屋電費資訊,是否要需要經過房東同意?

新制上路後,房客可直接向台電公司申辦查詢有關電費資訊,不需要房東同意!

房客可以查到哪些資訊?據了解,房客向台電公司完成申辦程序後,可於「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自行進行線上查詢。https://service.taipower.com.tw/ebpps2/simplebill/tenant/simple-query-bill

可查詢的電費資訊包括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是否申辦公共設施電費分攤、當期用電度數、應繳總金額等。

針對租屋電費新制即將上路,一名網友在Dcard論壇上以「如何跟房東談新制電費的計算」為題發文詢問,他表示自己剛好在7/15要入住新租的房子,該網友提問,房東口頭表示電費一度5.5元,倘若未來新制上路,是否還有另談新制電費的空間?

對此,有網友建議可以跟房東約7/15後再簽約 ,便適用租屋電費新制;不過,也有網友認為房東不見得會遵守新制,有人直言,「為了省電費,結果租金提高了,對原本在乎電費捨不得開冷氣的人 新制反而更不利的,為了省電費幾百租金提高幾千,反而原本用電大戶的負擔減少了」,最終依然是將電費成本轉嫁讓租屋族承擔。

針對新制上路後,房東是否可能把電價轉嫁給房客,導致租金提高,內政部地政司長王成機接受媒體聯訪時回應,這次修正主要是讓電費收取更公平合理,符合實支實收原則,沒有轉嫁問題,「不會造成市場租金提高問題」。董建宏也說,如果不當提高租金,歡迎民眾向消保會檢舉。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E7%A7%9F%E5%B1%8B%E9%9B%BB%E8%B2%BB%E6%96%B0%E5%88%B6%EF%BD%9C%E7%A7%9F%E5%B1%8B%E9%9B%BB%E8%B2%BB%E6%94%B6%E5%A4%9A%E5%B0%91%E6%89%8D%E5%90%88%E7%90%86%EF%BC%9F%E6%88%BF%E6%9D%B1%E4%B8%80%E5%BA%A6%E9%9B%BB%E8%A9%B2%E6%94%B6%E5%A4%9A%E5%B0%91%E6%89%8D%E6%B2%92%E9%81%95%E6%B3%95%EF%BC%9F9%E5%A4%A7%E5%B8%B8%E8%A6%8Bqa%E4%B8%80%E6%AC%A1%E7%9C%8B-010712646.html